典型案例
建设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专业分包合同模板
建设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 ERP编号 | ||
合同类别 | 专业分包合同 | 签约日期 | |
甲方 | |||
乙方 |
目 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乙方充分了解及熟悉本合同所述工程内容及相关特点、背景的情况下,双方就海南省图书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1.3、分包工程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遵循总包合同工程设计任务书要求
1.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初步设计、室内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精装修区域内吊顶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涂料天棚工程、精装区域内墙体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地面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栏杆及玻璃隔断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卫生间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配套用房外立面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除防火门外其它室内门(含门五金)、装饰装修区安装工程等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相关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限额设计及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具体详见附件海南省图书馆项目精装修界面划分。
1.5、分包合同价款:暂定含税金额 万元,合同外签证、变更部分税率与本合同相同。
(暂定不含税金额 万元,增值税率 ,增值税额 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结算确认函》为准。
2.1、 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初步设计、室内精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精装修区域内吊顶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涂料天棚工程、精装区域内墙体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地面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栏杆及玻璃隔断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卫生间系统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配套用房外立面装饰装修、精装区域内除防火门外其它室内门(含门五金)、装饰装修区安装工程等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相关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限额设计及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具体详见附件海南省图书馆项目精装修界面划分。
2.2、上述2.1条未列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设计院应该能知悉、预见并能完成的项目和工作内容,均视为在乙方承包及包干范围内应完成的工程项目与工作内容。
3.1、本合同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及文件签订: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等。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暂定 (以甲方开工指令为准);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暂定 (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注:甲方有权根据发包人和实际工程需要对工期作相应调整。
5.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授权代表(总经理或总经济师)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2)乙方向甲方做出降价、优惠书面承诺,甲乙双方议标纪录;
(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4)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投标报价书及附件;
(5)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总包设计任务书等资料;
(6)施工规范、国家及地方施工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
(7)甲方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
(8)甲方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
5.2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证或备案或报审的,鉴证或备案或报审的文本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6.1 合同语言:中文;
6.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6.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评定办法;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同时,还需满足本工程总包合同文件的规定和设计要求。现有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以较严格的为准。
6.4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因法律和标准的变化,由此发生工程设计费用的增加,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工程设计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7.1设计人必须按照合同有关设计团队名单,组成发包人认可的设计人员项目班子(指专业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设计班子),如项目班子人员需要调整,设计人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设计人擅自调整的视为违约。
7.2设计人委派 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参加隐蔽工程竣工验收。
7.3如出现设计人员不能准确理解发包人的意图、不能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设计人员多次调整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等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调整设计组人员并报发包人核定。
8.1 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文件/函件/资料,可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甲方的文件发送至乙方指定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乙方对甲方发送的文件/函件/资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通讯地址,否则视为未送达。
8.2双方文件/函件/资料签收人:
甲方签收人:
乙方签收人:
8.3 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1)甲方
通讯地址:
特快专递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2)乙方
通讯地址:
特快专递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8.4双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或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合同中记载的地址或电子邮箱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
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对工程设计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设计工作开
展,控制设计过程,进行中间验收,组织成果审查。
(3)负责组织审查和确认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及重大技术方案。检查乙方是否执行了限额
设计指标,凡超出限额设计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4)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上报,及时答
复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5)检查乙方项目设计组的组成和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稳定情况,考核主要技术骨干的工作
能力,如因人力、能力不足致使设计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乙方增加或替换相应的技术人员,乙方不得拒绝。
(6)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但相关费
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设计有关全部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8)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扣罚相关费用。
(9)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提出本工程范围内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以执
行,不另计费。
(10)发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设计任务书 | 1 | 根据实际确定 | |
2 | 方案设计 | 1 | 根据实际确定 | |
3 | 岩土勘察资料、地形图 | 1 | 根据实际确定 | |
4 | 管线资料 | 1 | 根据实际确定 | |
5 | 详细规划图及批文 | 1 | 根据实际确定 | |
6 | 各专业主管部门审批件 | 1 | 根据实际确定 |
(11)资料仅供参考,乙方应充分考察项目现场情况。
(一)一般约定: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其中含管线改迁和管线保护设计),提交质量合格且能够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_50_年。
(3)组成经发包人认可的为本项目工作的专门的设计项目组,设计项目组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指专业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设计班子)。人员需要调整,乙方须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认可,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4)乙方需指派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联络和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代表必须是本项目设计服务的主要参与者,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代表常驻海口,且需根据发包人要求驻场服务(如不按此规定执行,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负责在现场提供适合的办公场地和条件),全程参加与设计有关的活动及后续服务。
(5)乙方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设计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不明晰、错误、失误、不齐全、不准确或缺陷等任何问题,应在7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因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理解的准确性自行负责。
(6)乙方在设计中应以投资限额为基础,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施工预算符合限额设计指标并不得超概算。
(7)乙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设计,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缺陷、不足,应及时修改或补充,不再另行收费,且不得影响设计计划和项目工期。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图纸的偏差、错误、遗漏、施工签证及工程量的追加、投资的增加,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处罚。
(8)对因政府及发包人的意见需要修改设计时,乙方应及时、无偿地完成相应的设计调整。若乙方的相应设计成果已全部完成,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作重大修改时(即在原完成的设计文件和成果基础上的重大变更设计,但补充的除外),另行协商适当增加费用事宜,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本设计合同价的10%内的变更设计,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设计费用。
(9)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有权在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进行预审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预审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10)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开始施工,乙方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配合施工单位审查重要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和措施、设计角度的施工监督、竣工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11)乙方对设计深度和质量承担保证责任(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和海南省、海口市有关规定),对完成的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责,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发包人或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相关组织的审查并不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所有责任。
(12)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划,乙方必须提供设计计算书(包括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以便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在必要时使用其它程序进行验算,乙方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13)除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外,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的需要,要求乙方补充或提出的与本工程有关但本合同设计范围未列明的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无条件执行,不另计费。
(14)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应含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并负责向发包人做出选用的理由说明和书面分析。
协助发包人为本项目选择材料、设备,并提供样品、样本及其价格信息等供发包人选定,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5) 协助发包人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就本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并协助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政府有关的许可等手续;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16)乙方在合同中所承诺的所有义务,负有全部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同时乙方的全部技术责任和义务,并不因发包人的任何审核、批准而获得免除。
(17)做好与本工程其他有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有关设计单位)的衔接工作。设计成果须经过前期有关设计单位的书面确认,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18)乙方保证,发包人使用乙方的设计将不会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任何第三方向发包人提出的侵权之诉讼或索赔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应诉和赔偿责任。
(19)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即使发包人同意乙方转让部分义务和责任给分包者,但并不减少或改变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0)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设计有关其他事务。
(二)其他约定:
(1)初步设计阶段工作要求:
1)根据发包人批准的方案完成初步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海南省、海口市关于初步设计编制的要求。
2)乙方用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如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超过估算,乙方应在不改变建筑规模、不减少可研批复内容、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设计,确保估算控制概算。概算不得超出批复的本项目估算。
3)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送发包人审查认可,设计文件取得发包人同意、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设计成果后,应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
4)设计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重大调整不超过24小时。
5)设计核心人员需经过发包人能力考核。
(2)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要求:
1)根据发包人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海南省、海口市关于施工图编制的要求。
2)施工图设计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概。乙方用设计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如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过批准的设计概算,乙方应在不改变建筑规模、不减少概算批复内容、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设计,确保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送发包人审查认可,设计文件取得发包人同意、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和审图公司批复后,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后,应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
4)施工图图审修改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重大调整不超过24小时。
(3)后续服务阶段工作要求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视为本阶段工作结束。
(4)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方案设计的效果要求。
1) 操作维修手册
发包人提交的操作指南、分析手册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
乙方提交的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 /
2)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陆续向发包人提供足够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的相关图纸、报告等纸质资料及配套的电子文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至少8份。
扩初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至少8份。
3) 设计阶段审查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名称):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由发包人、乙方另行约定。
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另行确定。
10.1合同价款
10.1.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暂定含税金额 元,最终以结算确认函为准。
10.1.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已包括乙方分包的工作内容外,本合同约定的价款还包括下列内容或费用: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包括乙方应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由甲方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费用;
10.2 进度报量
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向甲方报送进度工程报表,甲方在收到进度报表5天内审核完毕。
11.1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11.2 进度款:
(1)合同签约后支付工程设计费暂定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
(2)各专项设计审图通过后支付工程设计费暂定金额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实际投入使用后,支付至工程设计合同结算价的95%;
(4)工程审计完成后付合同结算价余款。
11.3乙方接受甲方以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也必须接受在甲方没有收到发包人工程款的情况下,自愿推迟申请工程款的时间直到甲方获得发包人工程款;
11.4各期付款,应扣除按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其他乙方应承担的费用视为甲方的已付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代购款、代垫费、借款、违约金、代扣代缴费等。
11.5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甲方以网上银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收款帐户,若因特殊原因需更换收款帐户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每更换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手续费1000元。若因乙方提供帐户有误,导致甲方不能成功支付款项的,每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手续费1000元。
11.6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名称:
账 号:
11.7因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手续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1.8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在履约过中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暂停付给乙方工程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直到此种情形消灭为止:
(1)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办事项,经通知仍不履行的;
(2)乙方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时,甲方要求更换但乙方拒不执行的;
(3)乙方对第三方有应付款而未付款现象,导致本工程有纠纷时;
(4)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5)乙方开户行或账号与本合同签章栏内容不符;
(6)甲方或与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对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未获得乙方书面确认解决前;
(7)乙方有其他违约情形。
11.9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照下列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税法规定下对发票抬头进行调整;
(2)甲方每月对乙方确定结算额后,乙方应按此结算额向甲方全额开具税率为6%的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或在税局门前代开),并按税务规定,向甲方提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等资料,以上资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以满足甲方正常抵扣增值税的需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工程款;
(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上述条款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不含税造价作为含税造价来确定实际工程造价,并由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向甲方全额开具税率为6%的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代扣乙方未提供上述发票金额的6%作为税金,由此引起甲方的其他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列明甲乙双方纳税人信息。乙方不得随意填写或空白不填,否则引起甲方不能正常抵扣税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信息:
银行账号:
乙方纳税人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身份: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若甲方不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记账联,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1)因法律和标准的变化,由此发生工程设计费用的增加,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工程设计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对设计人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中存在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任何设计缺陷,设计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并在合理工作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5个日历日)完成并重新提交,但不得影响设计计划和项目工期。
(3)因设计人设计失误,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需要发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发包人合理利润。
(4)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合理修改,设计人应予配合,需要增加设计费的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设计人拒绝接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5)项目设计各相应阶段获得发包人确认和政府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如需)后,发包人如提出需要设计人作项目各相应阶段设计方面(含对后期阶段的设计依据)的相关变更,设计人在不违反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应采取积极的修改措施,并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如遇颠覆性修改设计需要增加设计费的,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设计人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的,则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13.1本合同项下工程设计限额为 / ,设计不突破限额目标,详见设计任务书。如有超出,设计人须对设计成果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13.2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指标不突破限额目标。如有超出上述成本控制范围的,设计人应列表作出对比、分析原因并有详细的说明(估算、概算、预算)申报发包人审批。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可按原设计出图;未获发包人书面同意的,由设计人自行调整到符合设计限额要求。
13.3设计人须对图纸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调整,直至在技术和经济上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标准,但不得影响设计进度和工程工期。
13.4设计人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价值工程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合理、有效降低工程投资的设计成果。
13.5如设计人承担发包人发包的精装、景观设计任务时,须由设计人编制设计概算。
14.1设计人与发包人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发包人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设计人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14.2设计人应保证其向发包人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设计人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设计人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设计成果。
14.3对于设计人为履行本合同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设计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双方同意其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含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等权利属于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前书面许可,设计人不得对上述设计成果做任何复制、修改、转让、自行或供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在本合同因设计人的过错解除或终止后,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为任何方式之使用、修改和处分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
14.4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责任方应按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向合同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4.5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严重不合理或错误问题,应及时负责免费修改、完善、补充,由此导致施工签证及工程量的追加、投资增加的,乙方应承担增加的工程款金额,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应严格按限额进行设计,如乙方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工程预算造价超过招标部分概算总价或限额设计指标,须重新按发包人要求立即进行调整;如给发包人后续的工程造价管理带来损失的,乙方需支付设计费暂定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仍应承担损失赔偿。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支付设计费暂定金额的0.1%违约金,累计逾期达15天,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全部款项,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按上述“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发现乙方非法转包本工程,发包人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向发包人退还已收取款项,并支付设计费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
(6)初步设计报规审核修改次数不多于2次,每超出一次扣罚设计单位10000元;修改时限不得超过48小时,延迟1天扣罚乙方5000元。施工图图审总历时不超过7天,由于质量问题每延迟1天扣罚乙方5000元。
(7)乙方的设计如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发包人被要求承担的赔偿额、发包人项目所遭受损失和发包人为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均应由乙方负责赔偿(此赔偿以实际发生之数额为准)。
(9)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减。
16.1.1 甲方和乙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双方同意的调解人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6.1.2 当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性:
16.2.1乙方履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且不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而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人员的约定,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5)检验或验收不合格,并且在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修复或修复后仍未能检验合格的;
(6)乙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且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善的;
(7)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甲方由此可推断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乙方有破产、财务不良或其他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时合同即告解除。
(1)对乙方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工作内容按原合同价格结算;
(2)乙方承担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材料设备闲置、工期延误、管理费增加、业主罚款等相关损失,如后续施工单位的单价高于本合同单价,乙方应承担其差价损失。
16.2.3甲方因计划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停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6.2.4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工程内容的保修责任。
2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7.2工程交付发包人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合同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合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附件一: 设计任务书
1、项目名称
海南省图书馆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文化公园内,用地呈三角形,北临海口市国兴大道,东侧为文坛路,西侧为兴丹路,南侧为文兴路,交通便利。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海南省图书馆总用地面积63430.28㎡,总建筑面积57970㎡,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24970㎡(包含地上建筑面积23620㎡,地下建筑面积1350㎡);二期总建筑面积33000㎡(包含地上建筑面积22000㎡,地下建筑面积11000㎡)。
二期建设内容为:
1、拆除工程:道路硬化破除面积为7500㎡;绿化破除的面积为6000㎡;移除路灯12杆。
2、土方工程:开挖土方。
3、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3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00㎡,地下建筑面积11000㎡。
4、连廊:新建主楼通往已建建筑的连廊。
5、设备工程:电梯、配套充电桩;发电机机组、变压器及相配套高低压配电柜、计量柜等。
6、室外配套工程:引进10KV高压线路,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非机动车停车场、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等。
1、用地性质:图书展览用地;
2、用地规模:63430.28 ㎡ (合 95.14 亩);
3、总建筑面积:57970㎡,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24970㎡(包含地上建筑面积23620㎡,地下建筑面积1350㎡);二期总建筑面积33000㎡(包含地上建筑面积22000㎡,地下建筑面积11000㎡)。
4、建筑密度 :30%;
5、容积率:0.8;
6、绿地率:30%。
(一)、设计内容要求
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和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2、说明书应根据该区域控制性规划内容,重点阐述现状条件的分析、规划原则和规划构思、规划方案的主要特点等;
3、综合技术经营指标一览表应包括但不限于用地平衡表、建筑面积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以及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其他规划指标。
(二)、功能配套设置要求(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各功能用房配比: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设置。
2、机动车位数量:要求配置停车方式为生态停车场和地下室停车场;
3、弱电系统配置:电信、宽带、有线电视有市区主干网接入;
4、燃气系统配置:按国家现行《城市燃气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5、智能化设置:监控系统如各院内出入口、周界及各重要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区域汽车进出采用智能管理等。
(三)、规划设计要求
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市政设计原则:
1)给水系统设计、设备等级原则和市政的接口位置;
2)景观系统排水结合可通过雨水系统排放;
3)雨、污水排放及利用原则和市政的接口位置;
4)雨、污(含粪水)分离排放;
5)景观水系尽量考虑防洪排涝功能;
6)空调冷凝水应通过雨水系统排放。
2.空间及景观系统
1)综合运用建筑组合、步行道路、庭院和广场、小区水景和绿化等要素;
2)外部空间设计的空间层次设计;
3)外部空间构造:公共广场、景观绿化带、中央绿化带、必要的小广场、花架、休闲亭廊或其他带有标志性元素的构筑物。
以上内容可根据设计需要有所增减。
(一)指导思想: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二)设计原则:
建筑设计应适应现代图书馆服务方式的变化,满足图书馆开架与闭架管理相结合、纸质图书与数字资源利用相结合、提供文献资源与提供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需求,根据拟建项目规模和功能合理设计。在外观造型、室外环境设计上,应与原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图书馆建筑设计基本要求
1、充分考虑地形条件以及周边条件对建筑的影响,遵循相关设计规范。
2、妥善处理主次入口位置,安排好建筑外部的人流、车流布局。
3、合理组织内部功能,妥善处理人流、书流、内部工作人员流线与读者流线。
4、将书库、采编、办公、借阅等功能整合在一起,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少儿阅读、 主题图书馆、新型阅读空间、书库等。少儿阅读主要为开放式的低幼阅览区、中小学阅览区、家庭教育阅览区、活动教室等。
5、地下车库拟建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1000㎡。设有发电机房、补风机房、排风机房、排烟机房以及工具间等建筑设备用房。车库局部战时转换为人防地下室。
(四)结构设计要求
按国家规范和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五)电气专业设计
1、照明:按规范设计;
2、电信、有线电视、宽带:按规范设计;
3、智能化;
a)各主要入口、主干道、周界、主要活动广场等处安装摄像监控;
b)机动车管理系统;
c)信息公示系统;
d)其他系统(按实际需求)
(六)给排水设计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设计。
(七)暖通设计要求
选择合理的空调系统,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设计。
(八)室内设计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设计功能合理、舒适优美、简洁大方、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体现现代、绿色环保图书馆设计理念。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设计,符合相关室内环境标准。地下室装饰工程单价不超600元/M²,地上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单价不超1500元/M²。
五、其它内容要求
1、公共建筑节能措施说明编制
编制内容及深度按国家及当地规范要求编制。
2、BIM设计及BIM施工技术咨询
含初步设计阶段BIM技术分析文件;施工图阶段BIM管线综合碰撞优化文件及BIM施工图文件; BIM设计施工阶段应用及运维阶段应用。
3、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
按国家规范及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4、海绵城市专项设计
按国家规范及政府要求执行。
5、绿色建筑设计
按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6、设计任务书的适用范围: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7、设计深度要求:需参照的国家规范及海口市报批要求。
1、设计图纸内容和深度
1)应满足海口市规划局对方案设计(规划报建)阶段图纸的深度要求以及海口市住建局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2)满足2016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制定》的内容及深度要求。
2、方案设计成果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图纸或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技术经济指标和用地平衡表;
2)总平面图(比例1:500-1000);
3)建筑总图(比例1:500-1000);
4)竖向设计(比例1:500-1000);
5)环境设计平面图,主要景点、公建群体、建筑组团
6)专项规划,包括给水、雨污水排放、强弱电、燃气、供热、设备用房的布置;
7)单体平面图 比例1:100
8)单体立面图 比例1:100~1:200;
9)剖面图 比例1:100~1:200;
10)建筑外观效果图、鸟瞰效果图;
11)主要沿街立面的透视图(主入口、街景);
12)设计说明书及电子版;
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求
应满足2016年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制定》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同时满足海口住建局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由于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因此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内容编制工程概算书。
4、设计成果格式
图纸请一律按满足海口批复要求的图幅规格印制、装订,各阶段文本或图纸均提供8套。
相关彩色报建版图(按图纸比例)1套。
各阶段均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电子文件2套(word文档、AutoCAD文件、Photoshop文件等指定格式及版本文件),以光盘形式。
规划总平面蓝图8套(加盖具有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附件二:海南省图书馆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界面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在本项目负责主要工作内容/职称 | 注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