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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要求 (洁具及龙头)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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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要求

(洁具及龙头)

 

除另有说明外,投标单位所提供之洁具及龙头产品应符合本技术要求、设计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行业标准及工程项目当地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含xx标准)。所有标准应为最新版,如标准间参数有分别,以较严格者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GB/T 6952-2005  《卫生陶瓷》

CJ/T 194-2004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QB 2658-2004  《卫生设备用台盆》

QB/T 2664-2004  《搪瓷浴缸》

QB 2585-2007  《喷水按摩浴缸》

JC/T932-2003  《卫生洁具排水配件》

GB1176-87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18145-2003  陶瓷片密封水嘴

QB1334-2013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JC886-2001   卫生设备用软管

GB/T 18870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CJ 164-2002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HJ/T 29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HJ/T 411-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嘴》

 

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标准和要求:

1. 洁具技术要求

1.1. 座便器冲水噪音应符合具体项目设计师要求;

1.2. 台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可提供自洁功能。

2. 龙头花洒技术要求

2.1. 淋浴喷头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可提供正常工作时水压不超过0.25MPa的产品。

 

3. 投标单位在设计选型建议时,应考虑洁具和龙头的搭配性问题,以及同其他材料/设备的风格及功能搭配;

4. 投标单位需对设计选型产品进行水电专业深化,并形成成果反提要求(如安装预留参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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